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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核办理2017年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8 08:23:22 分享到:

关于审核办理2017年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广大教职员工及离退休老干部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关于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的暂行管理规定》(陕校发【2013】55号)文件精神,2016年车辆通行证使用期限即将到期(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拟定于2016年12月1日开始审核办理2017年车辆通行证,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12月1日至12月28日

地点:西府楼三楼311办公室(保卫处车管科)

二、费用标准

(一)陕校发【2013】55号文件划定的:一类人员60元/年,二类人员120元/年,三类人员720元/年,四类人员3600元/年。

(二)已经调离党校仍在党校居住人员按三类人员收费标准的50%收取360元/年;住校研究生720元/年;第二辆车720元/年;父母双方均不在世的仍在党校居住的遗属子女按四类人员收费标准的50%收取1800元/年。

(三)办理A证(立体停车库)1000元/年,已经办理A证(立体停车库)的,第二辆车办理地面停车位B证或C证的按720元/年收取。

三、审核方式、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组织人事处提供的《在编教职员工名册》和《离退休干部名册》上显示的人员。

(二)证类说明:车辆通行证分为A、B、C三类。A类通行证仅限于在立体停车库使用;B类通行证仅限于办公区使用;C类通行证仅限于家属区使用。A、B、C三类通行证不得混合使用,否则贴黄条或锁车,予以警示

(二)办理程序:申请人须持有车辆产权登记证、行驶证、驾驶证、有效身份证等四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通行证申请表(请登陆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网站首页公告栏或保卫处二级网站下载、或到保卫处办证处领取)并携带2016年通行证到车辆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查、缴纳费用、领取证件。

(四)注意事项:当车辆产权登记证姓名与申请人姓名不一致时,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夫妻关系的请带结婚证、子女或父母关系的请带户口本等)。无法证明申请人隶属身份的借用车辆,一律不予审验办证。

(五)相关要求:严格资格审核,杜绝假借他人名义冒名顶替办理通行证。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或接到群众反映,保卫处及时再行核实,确系弄虚作假者,将在全校通报,并取消办证资格。

附: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办公区通行证申请表.doc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家属区通行证申请表.doc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立体停车库通行证申请表.doc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恩权        电话:85378125

举报电话:85378030    85378029

                                    保卫处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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