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扎实开展“民法典宣讲乡村行”活动
5月30日,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组织普法宣讲团深入商洛市商州区牧护关镇积极宣讲民法典,为基层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送去了一堂精彩的法治宣传教育课。
校(院)法学与社会治理教研部教师衡飞玲结合自身从事法官工作经历,以“学习民法典 护航新时代美好生活”为题,详细解读民法典物权编。民法典物权编规定了各类财产关系的物权制度,在民法典各分编中排在第一编,共分为通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5个分编,共258条,2.3万余字。民法典物权编在沿袭《物权法》基本思路和框架基础上,以实现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愿望为出发点和归宿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其关注的重心从“物之归属”转向“物尽其用”,旨在解决人民群众的现实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牧护关镇党员干部、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了宣讲。授课结束后,衡飞玲现场答疑,对干部群众在房产继承、拆迁赔偿等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现实法律纠纷,提出了具体的、富有针对性的解决意见和建议。
今年“民法典宣传月”期间,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组织教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在主体班次开设民法典专题课程,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民法典有奖知识竞答,并利用网站法治宣传栏目和微信订阅号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进一步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深走实,为谱写校(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撰稿:杨继锋 编辑:路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