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荣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2023—202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名单的通知》,其中,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荣获“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这既是校(院)贯彻落实《陕西省“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的显著成效,也是校(院)节能管理工作获得的重要殊荣。
近年来,校(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条例》,积极响应国家节能政策,2023年,在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成立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领导小组”,由后勤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全面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的创建工作。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以节水、节电、节油、节气为重点,降低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引进和使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无纸化办公及可再生办公用品的使用,加强绿色采购和办公用品管理,建立公务用车使用台账,实行公务用车单车油耗核算,大力开展食堂反食品浪费行动,杜绝一切浪费行为,开展绿色消费课程进课堂,倡导绿色出行等活动,引领和带动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步伐。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得校(院)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得到了显著提高,2024年较2023年,校(院)全年人均能耗下降2.1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碳排放同时下降1.99%,人均水耗下降2.32%。
此次入选国家级示范单位,不仅是对校(院)节能管理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未来节能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更高要求。校(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正确导向,按照节能规划的科学部署,持续巩固提升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成果,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以节能降碳为重点,全面做好节能降碳工作,为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走在前列,作出示范。
撰稿:王卫峰 杨晓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