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节约资源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陕办发[2007]14号文件精神,我办组织起草了《陕西省省级机关节约资源工作考核办法》。现刊载《陕西省省级机关节约资源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欢迎省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干部职工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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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陕西省省级机关节约资源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OO七年七月五日
陕西省省级机关节约资源工作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推进我省节约型机关建设,发挥省级机关在节约资源活动中的表率作用,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节约资源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陕办发[2007]1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省级机关各单位节约资源工作的量化考核,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节约资源意识,遏制资源浪费现象,降低行政成本,促进机关节约资源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节约资源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省级机关节约资源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对象、内容
考核对象为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具体名单附后)。根据省级机关工作实际情况,主要考核节约资源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与日常管理、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办公用品、节约办公电话费、公务用车节约、建筑节约、政府采购节约等九个方面内容。
三、考核方法、时间
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考核。年终全面考核和平时专项检查相结合(具体评分标准和方法附后)。
1、各单位对照《省级机关节约资源考核评分标准和办法》,年终进行一次自我考核评价,将考核评价结果报省级机关节约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省级机关节约资源领导小组每年年底组织一次全面考核。
3、平时专项检查考核不定期进行,考核结果计入年终考核。
四、考核奖惩
1、根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并每年评选出创建节约型机关单位50名(其中优秀20名、良好30名)。
2、对考核排名在最后3位的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建议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参评优秀等次资格。
五、本考核实施意见由省级机关节约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省级机关节约资源工作考核单位名单》
2、《省级机关节约资源考核评分标准和办法》
作者: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出处: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