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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五省(区)党校研究生班(脱产)招生简章

【专题新闻】 发布时间:2008-01-28 11:24:54

 

西北五省(区)党校研究生班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担负教学、科研、宣传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该班2008年计划招收研究生60名。

 一、招生专业和人数:①马克思主义哲学6名;②社会学6名;③政治经济学6名;④中共党史(当代中国研究方向)6名;⑤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10名;⑥政治学10名;⑦法学10名;⑧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6名。

 二、学制二年。学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发给研究生毕业证书。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1、研究生班主要从西北五省(区)各级党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理论教学、科研、宣传工作的干部及各部门的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中招收;2、报考人员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决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3、大学本科毕业生;大学专科毕业两年以上,经原单位考核,证明已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891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2008125430在中共陕西省委党校招生办公室报名。

 五、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专科毕业的考生还须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已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证明材料,并认真填写自学情况、工作实绩,提交发表的论文及著述),经审查符合条件者,领取《报考西北五省(区)党校研究生登记表》,认真如实填写相关内容,经主管组织部门及上级组织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交招生办存档。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所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考生报名时交报考费60元,同底版近期一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三张,分别贴在《报考登记表》、《体检表》和《准考证》的指定位置,经审查合格后发给考生《准考证》。考试结束后统一在省委党校门诊部进行体检。

 六、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200852425日在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参加统一考试。各科具体考试时间安排随《准考证》通知考生。

 考试科目:共同课为政治理论和外语(英语)。各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为:

 1、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1)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理论;(2)哲学史(含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

 2、社会学专业:1)社会学原理;(2)社会学经典著作和党的重要文献。

 3、政治经济学专业:1)数学;(2)经济理论综合考试(含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西方经济学)。

 4、中共党史专业(当代中国研究方向):1)中共党史;(2)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基本问题。

 5、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1)党的建设基本理论;(2)邓小平党的建设理论。

 6、政治学专业:1)政治学原理;(2)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原著。

 7、法学专业1)法学基本理论;(2)法律综合理论(民法、刑法、经济法)。

 8、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1)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原理。

七、录取办法: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体检结果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087月初发出。

 八、学习期间的待遇和毕业分配:在校学习期间不转户口,工资等相关待遇由原单位负责解决,毕业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各地组织人事部门作适当调整。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招生办公室:西安市小寨西路119号,邮编:710061,电话:(0298537804085378041。电子信箱:EZB@shxdx.com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

                                   二○○八年一月



作者:招生办
出处: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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