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委党校:把新《条例》作为党校事业的一切遵循
11月11日,韩城市委党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中共中央10月25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新《条例》为党校事业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是党校事业发展的基本遵循。
会上,副校长吉卫东组织全体教职工原文学习了《条例》,并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党校作为党领导的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的学校和党委的重要部门,要切实发挥好培训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思想理论建设重要阵地、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职能,发挥好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坚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的教学布局,坚持开放办学,强化学员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办学保障,不断推动干部培训事业更好发展。《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党校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对基层党校各项工作作出全面指导。
会议要求,今后要紧密结合市委党校实际,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和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认真梳理存在问题,主动争取上级党委支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坚持把“党校姓党”贯穿到党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勇于担当作为,努力开创党校工作新局面,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新贡献。
撰稿:宋奕璇 编辑:陈薇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