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网站
首页 >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8 09:52:11 分享到: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中、省纪委关于廉洁过节有关要求,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做好中秋、国庆假期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严明纪律要求。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近期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采取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廉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过节进行再动员、再教育、再提醒,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检视自身,树牢廉洁意识,严守纪律规矩,确保廉洁过节。

    二、紧盯关键重点,强化风险防控。要紧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间“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等重点情况;紧盯“双节”期间“四风”隐形变异,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紧盯禁止餐饮浪费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把“双节”期间作为有利时机,细化实化措施,确保风清气正。

    三、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督促党员干部积极主动作为,着力纠治工作中存在的思想麻痹、履职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约谈提醒关键岗位负责人,严防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财物等“四风”问题,层层把好关口,堵塞管理漏洞。机关纪委将配合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通过明察暗访和随机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落实责任不力,导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举报方式:

    举报信箱:西安市雁塔区雁塔路南段10号

    邮政编码:710054

    举报邮箱:sxswzzbjjz@163.com

    省委党校(行政学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9)85378343

    举报邮箱:shxswdxjjz@163.com

    请各党总支、党支部从校园网《通知公告》或机关党委《最新消息》栏中下载本《通知》,并及时组织学习传达到所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附件: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doc

    2.陕西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陕西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doc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

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          


 

 


   

郑重声明:本网站所有原创内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我们将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版权所有: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陕ICP备07500574号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西路119号邮政编码:71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