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节放假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处级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国庆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做好值班、安全保卫和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突发情况,按程序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节日期间安全无事故。同时,提倡就地过节,节假日尽量避免或减少跨市出行,非必要不出省。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自10月1日起执行冬季作息时间,即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执行冬季作息时间后,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上下班制度。
办 公 室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