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研部门:
根据我校《关于量化推荐教师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陕校发[2014]38号)规定,现就2017年度我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任职时限:截止2017年底,任现职须达到以下任职资格要求,任现职时间以聘用时间为准:
(1)申报教授:需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
(2)申报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需任讲师职务满5年;获得博士学位且任讲师职务满2年。
2.学历要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
3.继续教育要求:2013年以来须完成每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每年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学时。
4.年度考核要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5.我校《关于量化推荐教师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6.申请破格晋升教授、副教授的参照《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法(试行)》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或经校委会研究决定被学校通报批评的;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人员,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二、量化内容及截止时间
1.量化内容:按照我校《关于量化推荐教师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中设置的内容进行量化计分。
2.科研成果填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底,层次认定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学术报刊认定办法》(陕校发[2013]17号)执行。
3.课时统计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底。
三、几点要求
1.申报人员要认真、如实地填写《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推荐表》。
2.申报人员须填写《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
3.各教研部成立量化推荐小组并报校职改领导小组备案。各小组负责对申报对象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量化计分。量化计分结果在本部门公示后,由组长签署部门推荐意见、加盖部门公章;申报人将组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推荐表》并附本通知第一条基本条件中要求的各类证书报送组织人事处。
4.组织人事处对申报对象的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人员将教学科研成果分别报送教务处、科研处审核。
5.申报人员务必将《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推荐表》及相关材料装入档案袋或者大信封,并在封面写明姓名以及材料目录。其中本人身份证、任职资格证、学历学位证、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以及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单独装袋,作为科研基本条件的成果单独装袋,并在《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推荐表》中将该成果名称的字体加粗,其余成果按顺序装袋,可分装多袋。
6.本通知所提及的《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推荐表》、《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均可在校园网通知公告栏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载。
四、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1.报送时间:2017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
2.报送材料地点:1号行政办公楼509办公室。
3.联系人:苏毅。联系电话:85378081。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编辑:陈薇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