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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2016年度全省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和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1 10:46:30 分享到:

各市委党校:

    为了充分调动市级党校广大教研人员科研工作积极性,鼓励多出精品力作,促进市级党校科研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依据《陕西省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办法》和《陕西省党校系统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评选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开展2015—2016年度全省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科研成果评选:

    (一)参评范围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各单位教研人员公开出版或发表的专著、教材、理论文章、调研报告以及通过内部送阅件方式报市级以上领导参阅的研究报告(须有相关领导批示)。

集体成果须经合作人协商后以主编或第一作者名义申报。

    (二)报送名额

    每个市委党校可报送5项科研成果,成果形式不限。已参与其他市级以上科研成果评奖且获奖的成果不再参评。

    (三)获奖名额

    按报送成果总数的70%予以奖励,其中一等奖占获奖总数的15%,二等奖占获奖总数的30%,其余为三等奖。

    二、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评选:

    (一)参评范围

    各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分管科研工作的副校长和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每单位限报1人。

    (二)参评依据

    在本单位科研管理工作中发挥作用的情况。考评内容包括:组织课题申报、理论研讨、社会调查研究、出版发表成果以及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

    三、时间安排:

    2017年3月3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参评材料报送至省委党校科研处山美茶同志。

    四、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细、做好初评工作,真正把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和为本单位科研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推荐出来。

    (二)各单位需报送所推荐的优秀科研成果原件和申报表、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推荐表以及量化考核表,纸质、电子表格各一份,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630839253@qq.com。

    (三)申报表格中除单位签章外,其他内容均须采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打印(表格从省委党校校园网首页公告栏处下载),手写材料不予受理。

    附件:1.陕西省党校系统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推荐表附件1.doc

        2.陕西省党校系统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评选量化考核表附件2.doc

        3.陕西省党校系统2015-2016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表附件3.doc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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