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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办公室关于印发《多媒体及新闻宣传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9 10:02:50 分享到:

各处级部门:

    经研究,现将《多媒体及新闻宣传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多媒体及新闻宣传服务通知单》新建 Microsoft Word 文档 (5).doc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

 

 

多媒体及新闻宣传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保障教学的顺利实施,满足各类活动的技术保障及宣传需要,合理利用有限的教学和人力资源,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多媒体及新闻宣传服务内容

    内容主要涵盖校内所有教学场所的多媒体设备维修,重大活动的多媒体技术保障,优质课程、大型活动全程录制,新闻照相、摄像,图片及视音频资料提供等。

    二、服务工作流程

    服务通知流程:

    教学组织或管理部门、教学设施管理部门、授课教师,需要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及维修等各类服务的,在信息中心二级网站下载服务通知单,对所需服务内容填写清楚,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定后,于前一个工作日提交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按照通知单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保障和服务。

服务安排流程:

    (一)教学设备管理与维修

    1、信息中心配合各教室管理部门定期对教室管理员进行培训、考核,使所有管理人员熟练掌握多媒体设备使用与操作。

    2、信息中心负责制定《多媒体设备操作规范》及《常见故障处理办法》,并在所有多媒体教室桌面张贴,对于不按规范操作造成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教室管理员按操作规范开关教学设备,并定期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故障第一时间上报教室管理部门,由教室管理部门汇总并按规定填报服务通知单提交信息中心进行维修。对于出现故障不按规定报修影响教学使用的,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教学技术保障

    1、多媒体教学课件调试或外接笔记本,请各授课教师或教学组织单位至少提前30分钟联系教室管理员做好安装调试,个人不得私自改变设备的设置指标和连接线路,如有特殊需求请自带笔记本电脑。

    2、对于课件出现版本或字体变化的问题,请授课教师参照桌面提示自行处理或自带笔记本电脑。

    3、对于超出教室功能配置的特殊需求,请教师或教学组织部门按规定填报服务通知单提交信息中心协商处理。

    4、需要全程录制的高端讲座、大型会议,听众人数不足50人的建议使用固定录播教室,人数超过50人时使用移动录播,均需按规定填报服务通知单提交信息中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重大活动新闻宣传

    1、有副厅以上领导参加且需校园网进行宣传的各类活动,按规定填报服务通知单提交信息中心,信息中心按照通知单要求派出摄影记者。符合视频新闻发布要求的重大活动,信息中心另行安排摄像记者。

    2、凡配备照相机的部门,自行安排人员完成相关拍摄任务。

    3、当同一时间段出现两个以上活动需要照相、摄像时,由于新闻记者及设备有限,信息中心将按照收到申请单的先后顺序处理。因时间冲突无法安排记者时,信息中心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请各部门调整解决。

    4、对于不符合《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关于改进新闻报道工作的实施办法》(陕校发〔2013〕24号)的活动,将不提供拍摄服务。

    (四)图片和视音频资料提供

    1、信息中心所拍摄视音频及图片资料,每年定期备份交档案室保管,原则上只做校内教学、宣传使用,对于有需要的校内部门,在承诺资料使用范围内,不得外传或做其他用途,填报服务申请单可以拷贝当年的相关资料,其他年份的资料请自行联系相关部门解决。

    2、信息中心录制的非涉密课程,有需要的教研人员可以填报服务申请单到信息中心借阅,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不得外借翻录。

    3、部分涉密课程,按照涉密要求,对教研人员、学员个人一律不提供借阅服务,只能由教学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在一定教学范围内集中播放。

    4、教学管理部门将信息中心自制课程纳入教学计划的,按规定填报申请单,联同教学计划一并提交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落实课程资源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三、服务承诺

    1、凡接到服务申请单的各项任务,信息中心将第一时间安排相关科室按照通知单要求全力完成,决不得推诿延误。

    2、对于普通故障,信息中心承诺24小时内处理,当设备故障需要更换零配件或返厂维修时,信息中心负责尽快联系商家维修更换,不得影响正常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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