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处级部门:
2016年寒假在即,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校教职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现将放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及事项明确如下:
一、寒假起止时间:
1月25日(星期一)起假,2月22日(星期一)收假,2月23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二、假期重点工作安排:
1、办公室、研究室、工作处做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开学典礼、开学动员相关文字材料的起草、修改和会务筹备等各项工作;协调、服务好校领导假期参加的各项重大活动;安排假日值班,督促落实好值班工作。
2、教务处做好十八届五中全会专题研讨班的相关筹备工作;做好开学教学检查工作;召开教师集体备课会、教学管理工作座谈会;与省内外有关单位沟通协调教学相关工作;做好2016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制定及教材准备等工作。
3、教务处、进修部、培训部、研究生部、第二培训部、省直机关干部培训部、管理学院做好新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各教研部(所)安排好新学期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5、科研处做好2016年度国家课题的申报工作;做好全省党校系统中特研究中心干事会和全省党校系统科研咨政会的筹备工作。
6、组织人事处做好整合机构精简编制规范管理方案上报工作;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完成目标责任考核资料的统计、汇总、报送等相关工作;做好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发放工作;做好年报统计上报工作。
7、直属机关党委做好省直机关贯彻《机关工会条例》研讨会发言材料起草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好党员积分制管理相关工作;会同组织人事处做好困难党员、困难职工、军烈属及春节期间在岗人员的慰问工作。
8、监察室做好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防范、查处力度,杜绝违纪问题发生。
9、信息中心继续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照相、录像和网站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做好校园网故障排除及使用安全维护工作;做好寒假期间重要培训班次的技术保障工作。
10、校刊部做好《理论导刊》的编辑出版工作。
11、图书馆做好数据库的更新、维护、保障工作,做好教学参考的编辑出版工作,做好书库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12、老干处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13、保卫处、行管处组织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认真查找在重点部位、重要设施、消防安全、车辆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解决存在的问题;保卫处做好寒假期间的治安防范、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
14、财务处做好单位预算资金调度,保证假期资金使用;完成好2015年经费决算的编报上报工作。
15、行管处做好水、电、气、暖、医疗、餐饮的正常供应和保障工作;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抓好立体车库施工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做好冬季苗木的养护工作,保持校园干净整洁。
三、几点要求:
一是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落实好困难党员、老党员、困难职工家庭和离退休干部的慰问工作,切实把组织的温暖送到实处、送到心上。
二是坚持节俭文明过节。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严格纪律、勤俭过节、文明过节,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赠送贺年卡,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公车私用。监察室要加大节日期间执行有关纪律规定的监督检查力度和惩戒问责力度,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问题的发生,对典型问题要及时通报批评,对顶风违纪的,要从严快查快办。
三是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假期各部门(含学苑大厦、学苑宾馆、宴宾楼)在校举办的活动必须经分管校领导和校办公室批准方可实施。经批准在校内举办的各类班次、会议和活动,必须遵守校内各项管理制度。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副处(副高)以上干部离开西安市区时,必须严格执行外出审批报备有关规定,对因擅自外出、不及时报告情况或关闭手机无法联系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三级值班制度,各部门要强化岗位责任制,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并于1月21日前将值班表报校办公室秘书科备案。各级各类值班人员要坚持在岗在位,认真履行职责,保持电话畅通,遇有紧急情况、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放假期间学校召开会议或举办活动,需要抽调相关人员承办和协助的,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并确保工作任务完成。校总值班室设在校委楼一层,电话:85378022。
校 办 公 室
201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