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宣传办通知
各处级部门:
为促进我校省级党校建设,更好地搞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及时反映我校外宣工作的动态掌握全面的第一手资料,编辑外宣动态。现根据校领导指示要求,各部门将2015年1至9月在校外县市级以上各类正规报刊、网站发表的文章、新闻通讯和我校教师理论宣讲活动的情况反映,于10月20日前报校办宣传办。
说明:1、内容包括凡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中国妇女报、学习时报、陕西日报、西安日报、西安晚报、《理论导刊》、《陕西社会科学》、《陕西机关党的工作》、《当代陕西》、《源流》等报刊杂志,人民网、中央党校网、陕西传媒网、西部网、共产党员网、中国党政理论网、三秦网、中国社会科学网等主流媒体发表的文章、新闻通讯、我校教师理论宣讲活动的情况反映以及本部门参加校外理论研讨、征文活动情况和获奖情况;其它各类获奖情况及证书奖牌复印件。
2、报送内容分理论文章、新闻通讯两大部分列条。要按分表时间顺序分别列出理论文章、新闻通讯的标题、作者姓名、发表时间、报纸刊或网站名、栏目或版面等要素,文稿内容附后。
3、从10月份开始,每月初前2天,由秘书或指定专人将本部门上月相关资料报送校办公室郭宝禄(8号楼401室)。纸质稿按照标题宋体3号、正文4号字,A4纸双面打印并注明页码报送,电子稿发邮箱:g1350869288@qq.COM。
4、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到内容全面、及时准确。未能按时报送或出现遗漏者,由所在部门负责。
联系人:郭宝禄 电话:85378254手机:13572151677
校办公室
201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