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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8 15:59:05 分享到:

各教研部门:

    根据我校《关于量化推荐教师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陕校发[2014]38号)规定,现就2015年度我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按照国家教育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任职时限:截止2015年底,任现职时限(以聘用时间为准)须达到以下要求:

    (1)申报教授:需任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含5年,下同)。

    (2)申报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需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且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

    (3)申报讲师:本科学历需任助教职务4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且任助教职务2年以上。

    2、学历要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申报高级职务的,须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且满足下列条件: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中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后取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

    3、计算机应用能力:必须持有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申报高级资格必须通过5个模块考试,申报中级资格必须通过4个模块考试)。符合免试条件的可申请免试,但须填写《陕西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申请表》。

    4、职称外语要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取得全国职称外语考试A级合格证;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取得全国职称外语考试B级合格证。符合免试条件的可申请免试,但须填写《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

    计算机应用能力、职称外语免试范围及申请表及均可在我校校园网组织人事处“办事指南”栏查阅或下载。

    5、继续教育任务:2012年以来须完成每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2012年公需课不少于12学时,专业课不少于36学时;此后每年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学时。

    6、我校《关于量化推荐教师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量化内容及截止时间

    1、量化内容:按照我校《关于量化推荐教师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中设置的内容进行量化计分。

    2、科研成果填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底,层次认定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学术报刊认定办法》(陕校发[2013]17号)执行。

    3、课时统计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底。

    三、几点要求

    1、申报对象要认真、如实地填写《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推荐表》(现使用表格为2014年版本,可在校园网组织人事处“办事指南”下载)。

    2、各教研部成立量化推荐小组并报校职改领导小组备案。各小组负责对申报对象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量化计分。量化计分结果在本部门公示后,申报人将组长签署部门推荐意见、加盖部门公章的《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推荐表》并附本通知第一条基本条件中要求的各类证书于10月8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

    3、组织人事处对申报对象的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人员将教学科研成果分别报送教务处、科研处审核。

    4、申报人员务必将《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推荐表》及相关材料装入档案袋或者大信封,并在封面写明姓名以及材料目录。其中本人身份证、任职资格证、学历学位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成绩通知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以及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单独装袋;作为科研基本条件的成果单独装袋,并在《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推荐表》中将该成果名称的字体加粗;其余成果按顺序装袋,可分装多袋。

 

    联系人:苏  毅

    电  话:85378081    13709223750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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