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杨凌校区高压电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高压电维保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预算资金6万元,招标人为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规模:高压电维保项目;
2. 范围:高压配电设备预防性试验及维保。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高压电维保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财库〔2021〕19号)。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 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5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 供应商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等级为承修四级以上(含四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 拟派项目经理提供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5日9:00到21日17:00;
2. 获取方式:
(1) 时间:上午 9:00 —12:00,下午 13:30—17:00(工作日);
(2) 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电子邮箱地址,谢绝邮递;
(3) 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无须现场领取;
(4) 获取地址: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杨凌校区教学楼519 室。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9:30;
递交方式: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杨凌校区教学楼542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5年10月22日9:30;
磋商地点: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杨凌校区教学楼542开标室。
七、其他
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29—87031502
地 址: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杨凌校区教学楼519室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