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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强化作风、提质增效十条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4 15:15:04     来源:办公室 分享到:

各处级部门:

为深入落实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切实锤炼过硬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校(院)制定了《强化作风、提质增效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现印发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落实。

一、提高站位,统一认识。《十条措施》是校(院)贯彻省委工作部署、破解作风建设实际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各部门要将学习贯彻《十条措施》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组织全员逐条研学、深刻领会,精准把握马上就办、闭环落实、从严执纪等具体要求,细化落实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校(院)委会的工作要求上来。

二、对标对表,查摆问题。各部门要对照校(院)委会指出的实际问题、紧扣《十条措施》的主要内容,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躺平式”干部、“老好人”思想等突出表现,主动认领、全面自查,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查找差距和不足,建立问题清单,明确具体表现、深层根源及责任人,确保查摆问题不避重就轻、不走过场。

三、靶向发力,闭环推进。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要制定整改清单,实行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明确细化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分工。整改措施要务实可行,既要立足当前快速解决具体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健全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同类问题重复出现,坚决杜绝“纸面整改”。严格落实闭环管理要求,定期梳理整改进度,及时反馈整改成效,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四、统筹融合,贯通落实。各部门要将落实《十条措施》与“质效提升年”活动深度融合,把作风建设要求贯穿教学改革、科研创新、学员管理、服务保障等全过程各环节,以优良作风推动工作提质增效。要把落实校(院)委会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要求纳入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检视差距和不足,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接受监督评议,高标准、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

五、从严督查,正风肃纪。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带头查摆、带头整改,带动部门转作风、提效能。校(院)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等部门要强化常态化督查问效,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落实不力、整改敷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办 公 室

2026年1月14日

 


强化作风、提质增效十条措施

 

一、贯彻省委深化“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改进作风、强化服务、狠抓落实、提质增效。

二、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用创新的思维、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推动发展。

三、倡导“马上就办”,决策部署马上推动,具体任务马上落实,工作完成马上反馈,不等不拖不搞变通。

四、提高校(院)委会决议,重要批示件落实效率,有时限要求的,按要求反馈;无时限要求的,7个工作日内反馈。

五、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工作标准等,形成闭环。

六、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

七、向小圈子、老好人、躺平式和个人主义开刀,凝聚合力、激励作为,维护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好生态。

八、优化校(院)委会及相关重要会议会前、会中、会后的各环节,准备充分、材料精准,落实有力,务求实效。

九、尊崇制度、完善制度、执行制度,优化审批环节,规范流转程序,各把其关、各负其责,助力科学决策。

十、加强督查问效,对无组织无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应付性执行、选择性落实的,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编辑:陈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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