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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

发布时间:2023-01-05 12:53:16     来源:宣传处 分享到:

       1月4日下午,校(院)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2023)第1次集体学习。常务副校(院)长蔡钊利主持会议并讲话。校(院)委会成员,一、二级巡视员,办公室、宣传处、机关党委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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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学习了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的二〇二三年新年贺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原原本本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会议指出,习近平主席二〇二三年新年贺词,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共创美好未来。只要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就没有干不成的事、迈不过的坎儿。在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懈奋斗。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高瞻远瞩、思想深邃、指向精准,对我们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篇章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要深入学习、整体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六个方面”重要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点要求”贯彻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在擘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时,对农业农村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这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是党的二十大之后召开的第一个农村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系统阐释了建设农业强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表明了党中央加强“三农”工作的鲜明态度,释放了重农强农的强烈信号,是做好新征程“三农”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对于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对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性质定位原则、内容形式要求、组织管理考核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对于党校(行政学院)而言,加强学习就是我们本职工作的应有之义。

       2022年,校(院)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学习15次,坚持持之以恒重点学、突出首要专题学、及时跟进抓紧学、围绕中心联系学、结合职能强化学,努力做到系统学习与专题研讨结合、原文研读与辅导讲解结合、重点发言与互动讨论结合、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充分发挥了校(院)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风向标”和“排头兵”作用。在省直机关工委旁听督导工作中,得到了督导组的充分肯定。2023年,校(院)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以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意识,以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政治方向;以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凝聚思想共识;以学习担当职责使命,做好主责主业,以优良学风和学习成效不断推动校(院)高质量发展。


撰稿:张宏斌     摄影:赵娜    编辑: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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