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干教办在我校召开省培训工作条例起草工作座谈会
6月26日,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我校召开《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起草工作座谈会。座谈会在学苑大厦6层会议室举行。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李炜、省干教办干教处处长刘敏、副处长应宏峰;我校教育长宦洁、研究生部主任辛荣、教务处副处长路光前;省行政学院副院长张贵存、教务处副处长盖晓玲;西安市委宣传部王晓峰;咸阳市委组织部侯小兵;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西北大学基地赵军先以及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有关同志等共15人参加了今天的座谈会。
座谈会的中心议题是讨论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起草《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的有关问题。李炜主任指出,制定我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干部们,特别是干教工作者应该先学习、先体会《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实质,找到贯彻《条例》的重点,再结合我省实际,从干部的实际需求出发,发掘培训新内容,拓宽培训新渠道,探索培训新模式,更加深入地开展干部培训工作。
我校教育长宦洁在发言中提到,干部培训是党校的主要工作和任务,《条例》的出台 ,对党校培训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新要求,培训工作要创新,要上台阶,在培训内容、方式、渠道以及培训市场的开放、项目式管理、师资培训、教材等方面都要下功夫进行改革。当前我们在干部教育培训问题上要多思考,考虑如何扩大培训规模、体现培训效果、加强管理和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等方面的问题。
研究生部主任辛荣则从我校培训实际出发,提出新时期的干部教育培训应该关注干部学习的实际需要,根据需要尽可能合理地安排培训工作,在培训过程中重视教学内容和方式统一,对理论培训应以教师讲授为主,对能力培训则应采取案例式、情景式等教学方式,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增加学员们参与教学的机会;培养干部离不开教师,要做好师资引进工作和更新教师知识结构的工作,选拔业务水平高、有学识、有经验的教师参加培训工作,以提高培训效果和成绩;此外,干部培训的管理者的素质也十分重要,因此加强培训管理者的队伍建设,对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将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省干教办干教处处长刘敏、副处长应宏峰;省行政学院副院长张贵存、教务处副处长盖晓玲;西安市委宣传部王晓峰等同志在座谈会上相继发言。他们通过各自在干教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和体会,提出了落实《条例》,制定《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的看法和意见。座谈会气氛热烈,代表们畅所欲言,共同为我省干教工作的开展谏言献策,形成了广泛的共识,为《陕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撰稿:李晓星;陈薇宇(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