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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市厅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法轮训班12月10日在我校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05-12-12 00:00:00 分享到:

    根据全省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人发[2005]33号文件精神,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委党校联合举办的全省市厅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法轮训班于12月10日上午在我校圆满结束。该轮训班从11月11日起到12月10日止,历时一个月,共举办了六期,轮训市厅级领导干部500余人。
    轮训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联系我省干部队伍建设实际,传达了全国全省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精神,讲解了公务员法的立法思想和立法框架,研读了公务员法法律条文,辅导了公务员分类制度与更新机制、公务员激励保障与监督机制、西方公共管理与公务员制度的发展趋势、增强行政法制观念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等专题,使市厅级领导干部认识了公务员法的重要意义,领会了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掌握了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提高了依法管理公务员队伍的能力,达到了预期的培训目的。
    12月10日上午,第六期轮训班专题辅导结束之后,举行了简短的结业仪式。出席结业式的有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厅长陈存根同志,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薛引娥同志,省委党校副校长王安琦同志,还有第六期轮训班的学员,共90多人。结业式由薛引娥主持,陈存根作总结讲话。陈存根在讲话中回顾了全部六期轮训班的学习情况,分析了公务员法轮训班的突出特点,总结了市厅级领导干部研修学习的收获,提出了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具体要求。他特别强调指出,市厅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法轮训虽然结束了,但学习、宣传、贯彻公务员法并没有结束,今后一定要组织好面上公务员的全员培训;一定要做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一定要做好与公务员法有关的法律、规定、文件的清理工作;一定要以贯彻公务员法为契机,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公务员队伍的能力。 
    我校作为主办和承办单位,在制订培训方案、组织专题教学、提供后勤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受到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的赞许,受到广大学员的一致好评。


结业典礼现场


出席结业典礼的领导


陈存根讲话


薛引娥主持


轮训班学员

撰稿:教务处;陈薇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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