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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期全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骨干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10-31 00:00:00 分享到:

    培训服务中心将于十一月十九日在党校举办首期全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培训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由胡锦涛主席签发的35号主度令公布。这部将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重要法律,是建国50多年来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性法律,是干部人事管理法制化的里程碑。《公务员法》是今后所有国家公务员必须掌握的知识,也是要求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人、党校、行政学院(校)的教学骨干、党政机关公务员系统学习领会《公务员法》基本内容、精神实质的重要文献。

  《公务员法》共设置七个大课题,由宋世明教授(《公务员法》主要起草人之一)主讲,并观看由国家人事部有关领导讲授的关于《公务员法》方面的有关录像。

  联系方式:(029)85378375     85378921      传其:(029)85377555

  联系人: 林琴    薛文成     齐宝琳      地址:西安市小寨西路119号      邮编:710061

        

撰稿:培训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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