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宝生在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座谈会上强调
由中央党校副校长陈宝生率领的中央党校调研组,于7月27日抵陕视察调研。7月28日上午,调研组在陕西省委党校召开座谈会,听取陕西省、市党校工作情况汇报,探讨推进地方党委和党校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候补委员、中央党校副校长陈宝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央党校校委委员、哲学部主任贾高建,中共陕西省委委员、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薛引娥分别出席并讲话,陕西省委党校副校长郑志飚主持会议。
中央党校办公厅副主任张忠军,中央党校办公厅副巡视员兼地方党校办公室主任谢煜桐,陕西省委党校副校长秦国刚和校务委员、纪检组长苏智,西安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王成文,咸阳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高合元,西安灞桥区委书记陆治原,陕西各市、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以及省委党校教育长、校办主任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共30多人参加了座谈会。
陈宝生在讲话中对陕西省、市党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颁布和全国党校工作会议召开后,陕西各级党委高度重视,采取召开党委会或中心组讨论的办法进行研究,就贯彻条例出台了《决定》及相关的《实施意见》。各级党校工作突出了特点,展示了亮点。各教研部门采取向上向下和向内多渠道征集课题,围绕热点、难点、焦点、中心工作和办学体制方面积极推动党校工作,用改革创新精神贯彻落实党校工作条例,这些经验非常宝贵。陈宝生强调,贯彻落实条例,各级党委、党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陕西实际,理顺体制,在教学、科研、队伍建设方面大胆创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扎实推进党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贾高建对这次调研组就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调研的目的和要求向与会者进行了说明。
薛引娥在汇报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时说,我省贯彻会议精神的基本情况和所取得的成绩主要体现在及时汇报、迅速传达、大力宣传,制定了若干意见,召开了全省党校工作会议、汇报会、研讨会,组织检查指导各市贯彻落实工作等八个方面。主要特点有党委高度重视、党校迅速行动、工作更趋科学理性。薛引娥指出,目前贯彻落实中存在以下五个方面问题:一是党校事业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实行全额拨付和党校基本建设经费由各级计划部门安排的规定等没有明确的可操作性,容易造成落空;在业务指导方面缺乏明确的指导范围、指导方法和有效途径。二是个别地方党委对党校工作支持配合不够,缺乏有效机制,仍需积极争取;三是干部教育市场化后,党校处于市场竞争与坚守“熔炉”阵地的两难境地;四是各级党校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太多,严重制约党校长远发展;五是党校自身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建议中央党校尽快出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实施细则和《全国地方党校办学质量评估体系和办法》,以推动党校建设正规化、现代化;尽早启动省级党校申报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的工作,以推动省级党校学位建设和发展;呼吁中央党校加大对西部地区党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以促进和改善党校的办学条件,满足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地方党校的业务指导力度,以促进和实现地方党校工作与新时期干部培训的要求同步,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要求同步。 薛引娥强调,下一步工作中,我省各级党校要进一步明确方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党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座谈会上,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渭南等十市及区(县)党校负责人汇报了贯彻落实《党校工作条例》和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并就推进党校教育规范化、解决干部工学突出矛盾、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定期召开全国党校工作会议、建立严格的考核体系和标准、中央党校定期组织骨干教师培训、同级党校常务副校长的待遇问题的解决、加大中青年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加大基础建设设施投入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
近日,陈宝生一行将在常务副校长薛引娥等领导的陪同下先后到西安、汉中市委党校和勉县等地调研考察。
撰稿:郭宝禄 摄影:陈薇宇 编辑:薛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