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饱陷阱”制约农村的转型和发展
□牛润霞
陷阱”或者“低水平均衡”,是发展经济学描述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困境的通俗用语,如马尔萨斯人口模型研究的经济增长困境被称为“马尔萨斯陷阱”,纳克斯描述的贫困的恶性循环被称为“低水平均衡陷阱”。当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达到中等水平后,由于不能顺利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导致经济增长动力不足,最终出现经济停滞的一种状态,叫“中等收入陷阱”。而我国目前存在着一个特殊的 “温饱陷阱”,正是这个陷阱制约着我国农村的转型和发展,也制约着全面建设小康目标的实现。
1.“温饱陷阱”的来源
十年前的2005年3月31日,《法制日报》记者肖黎明写了一篇题为“小岗村的昨天、今天和明天”的文章。文章认为,三十年前,小岗村人面对集体生产劳动效率低下、当地人穷得揭不开锅的现状,带头实行生产承包责任制,激发了社员生产积极性,很快就解决了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温饱问题。然而,三十年后,向往更加美好生活的小岗村人发现,自己陷入“一朝过了温饱线,三十年跨不进致富门”的困境,因为他们始终无力依靠自身的力量改变分田单干以后形成的分散、弱小无力而又各自为营、互不往来的小农生产方式。对比研究不难发现,这种“温饱有余,致富无门”的困境在很多农村普遍存在,这种困境符合发展经济学研究的陷阱或“低水平均衡”状态,因此可叫“温饱陷阱”。
2.“温饱陷阱”产生的机理
进一步地研究表明,承包经营权不能顺畅、有序、公开地流转是这种困境产生的根本原因。其中的机理可以按照亚当·斯密的市场范围限制专业化分工原理来解释:即土地作为基本生产要素,如果公开规范的土地产权交易流转市场不能建立,具有自我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不起来,那就会严重制约农村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和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从而导致农村的城镇化进程受阻,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城镇化社会的转型停滞,产业结构升级困难尤其是农业内部始终无法完成商品性农业对自给性农业的全面替代,农业产业链因此无法向产前产后部门延伸,农村市场比较优势得不到开发,有利可图的投资和创业机会创造不出来等等。于是,人们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却对改变现状无能为力。
3.摆脱“温饱陷阱”要求破解土地流转难题,而三权分置为此创造了制度条件
2014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要求在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前提下,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引导经营权向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三权分置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促进集体土地流转的试点经验。在这些试点地区,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以后,都能在不改变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使土地流转规模、范围、速度得到大幅度提升。其中的奥秘就在于三权分置让农户手中的承包权成为独立的用益物权,这时候,承包权就成为从土地经营者那里获取一定收入的凭证。农户据此获得一定收入后,就愿意把自己的承包地交给集体,由集体成立股份合作公司统一经营,或者流转给工商企业统一经营。这样就解决了承包地碎片化、插花分布等问题对流转的制约,使承包地能够以基层组织为中介统一流转。
但是,在进行三权分置试点的地区,存在着诸如农民的经营权流转意愿低的问题、流转成本高的问题以及流转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如果通过创新土地流转方式能够解决这些问题,土地流转难的问题就有可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农村居民就能从根本上摆脱“温饱陷阱”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