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家有女初长成
□程乃珊
从来不在文章中写自己的女儿,不为别的,只觉得她既非才华出众,也不属于天生丽质,甚至连大学都没上——一句话,典型性不够。
曾几何时,女儿在报上竟也发表了几篇文章,这倒出乎我的意料。我是在女儿寄给我剪报时才发现她发表文章的。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我问她。
“早告诉你,你一定要拿去修改,早晚会被你弄得面目全非,就不再是我的文章了。”她说。女儿的文章其实很稚拙。如果一定说有什么长处,那就是本色,如同她的为人。因为年轻,尚不懂作假。坦白地说,我一度对女儿很失望。
理想中的女儿应该是个淑女,懂音乐、爱好文学、弹得一手好钢琴……而我的女儿,给她买来全套《安徒生童话》,她只翻了几页就不看了。还大言不惭地说:“我只记得一句烂布片。”真把我气得半死。她八岁开始上钢琴课,却终因每次练琴时她哭我吼而放弃。最令我七窍生烟的是,有一次她的作文竟然不及格,她却振振有词:“又是《一件难忘的事》,这样的题目我小学三年级做到高中三年级,少说也有三四次了。我总共才多大,有多少难忘的事?”
女儿经受不起闲话,“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不懂得包涵。
“你怎么一点儿不像我!”我不由得抱怨。
“那当然啦,你是你,我是我。”她回答着。
她看我写的《女儿经》,看完了把嘴一努,说:“没劲。要我来写这部《女儿经》,保证那三个女儿把家里的天花板都掀了,把妈妈弄得发神经病为止。”说着,她就绘声绘色地开始把构思讲给我听。
“去去去……”不等她讲下去,我就把她支开了。现在想想,可能这也是她的《女儿经》呢。当然,我们母女俩也有“心有灵犀一点通”之时。有一次在一个对话派对上,在场有个五六十岁的极富魅力的先生,高吭一曲英文歌,声情并茂,十分动人。当时,我俩都没出声。好一阵时日之后,一次偶与友人谈起男人,我不禁以赞赏的口吻谈起那位先生。话音未落,女儿即在一边插嘴表示赞同。我倒没想到,在对男人审美上,我们母女倒没有代沟。
在我去港的三四年里,觉得女儿一下长大了。首先,我十分爱读她的信,生动传神,宛如她自己在我眼前说笑一般。其次,我又发现,她已能在琴键上奏出很好的曲子。原来,她已深深地爱上了钢琴。我问她:早知今日,当初何必每次练琴都像要上断头台一般?她倒也答得爽快:“小时候你们根本没有征求过我的意见,就逼我上钢琴课。现在是我自己喜欢。”她还为自己找了个亦师亦友的钢琴老师呢。人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今日女儿读书之广竟超过我。一本台湾出版的关于汉奸梁鸿志的传记,她竟看得娴熟,且还能与一位九十多岁的、当年也曾有过经济汉奸之嫌的老先生交谈,有条不紊地陈述出她对此历史人物的独特想法和评价,令老先生十分惊讶。我问她从哪看的这本书,她说:“就在你的书架里,一个台湾朋友送你的,你自己翻都不翻。”她爱读《围城》,但她仍拒绝《安徒生童话》,也不喜欢我的偶像——张爱玲的小说。
不知不觉,女儿成了我的朋友。我们一起谈电影、谈明星——对当代歌坛的明星,她永远比我娴熟,但凡港地的《亚洲周刊》要我采访如成龙、王靖雯这些明星,女儿还是我的背景材料的最佳资讯呢。有时我还会做一下女儿成为小美人的白日梦:“要是你再高五公分,眼睛再大一点……”女儿则手一挥:“那就不是我严洁了!”
女儿的生活,平淡又忙碌:每天八时去一外资机构上班,晚上还在夜大“充电”,还要写文章弹琴说笑聊天吃东西。她最不肯委屈自己的口福,时常发感慨:“人要有两张嘴就好了!”最近,向她约稿的报刊也有一些,她似乎更忙了。她还未受到生活的污染,她不会永远是这样,但这不是我能左右的。
生命,是无法定制和预先设计的,只要生命是健康又向上的,就是美的。可怜天下父母心,为何要像做盆景般来设计你子女的形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