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唐朝的一件“拔出萝卜带出泥”式腐败案
□唐宝民
唐宣宗李忱当政时期,朝中有一个叫韦厪的官员,时任司农卿(相当于现在的农林部长),这个人是个贪官,在农林部长的位置上已经捞了不少好处,但还想到更有实权的地方继续大捞特捞,就瞄上了夏绥节度使(相当于半独立的大军区司令,权力非常大)之职,渴望着能得到这个职位。由于他在平时言谈中流露出了这个想法,此事便不胫而走,渐渐地传到一个骗子耳中,这个骗子一看,认为机会来了,便来到韦厪家中求见,对韦厪说:“我法术无边,可满足您的任何要求,您不是想升官吗?我可以通过做法帮您实现愿望!”韦厪一听,立即来了兴趣,便详细地询问具体办法,骗子煞有介事地一一做了讲解,韦厪升官心切、信以为真,当天晚上,便按照骗子的要求,在院子里设立祭坛、请骗子做法。骗子先是装模作样地祷告了一番,然后对韦厪说:“现在,把你想要得到的官位,一一写出来吧。”韦厪想也没多想,大笔一挥,在一张纸上写下了自己想得到的官位,然后交给了骗子。哪知,骗子拿到这张纸后,忽然大声喊道:“司农卿韦厪阴谋叛乱,命我祭祀天神相助!”这一喊不要紧,可把韦厪及其家人吓坏了,因为做法求官的消息一旦传扬出去,再被扣上“谋反”的帽子(想当权倾一方的节度使,不是谋反是什么?),全家老小就得死于非命,于是,韦厪连忙带领全家人,跪倒在骗子面前,不住地磕头哀求,哭泣着说:“一百口人的性命,全掌握在您的手中,求您恩典!”骗子的目的只是想要钱,并不想置韦厪于死地,便狮子大开口,提出了巨额的金钱要求,韦厪为了把事情平息下来,只好答应,便把家中所有的金银珠宝全都给了骗子,骗子这才把纸条还给韦厪,高高兴兴地离去了。
韦厪虽然损失了一大笔钱,但官位保住了、全家老小性命保住了,所以官照当不误,以为此事就这么过去了,可没想到,没过多长时间,此事曝光了,因为骗子那边出事儿了。这个骗子,原先没什么钱,生活比较清苦,忽然有了钱之后,开始大肆挥霍,买上好料子的衣物;到饭店里吃山珍海味;买贵重物品一掷千金……结果,他的反常行为,引起了县尉(公安局长)手下一个当差(警察)的注意,这个当差感觉骗子忽然暴富,钱一定来得不正当,就把骗子抓了起来严刑审讯,问他钱是从哪来的,骗子一害怕,就如实招供了,这样就把韦厪供出来了,那个当差一看,治安案件变成腐败案件了,自己处理不了,就逐级上报,一直报到皇帝李忱那里,李忱便召见韦厪,询问事情经过,韦厪一看事情败露,便老老实实地交代了罪行,李忱便将此案交给御史台(国家监察部)审理,此案最终的处理结果是:骗子被乱棍打死,韦厪被贬到永州做司马(军队里的一个小秘书)。
骗子因行骗被乱棍打死,韦厪因腐败被贬到边远地区,案件得到了查处,但这件案子却给我们留下了诸多思考的空间,首先,骗子之所以进入警察视线并最终落网,是因为他的不正常消费引起了警察的注意,是由于他的消费水平与收入不相符引发的,我们早就设立了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很多手握重权的人,全家都是公职人员,却住豪宅、开好车、花天酒地,花费是他全家人工资的几辈子的收入,如果纪检部门也像唐代这个警察一样认真,查查他的不明财产是怎么来的,不是查一个倒一个吗?其次,韦厪腐败案,是由警察抓骗子侦破的,不是由监察机关(御史台)直接侦破的,而警察不管腐败问题,只管治安及刑事案件,因此,韦厪案的侦破,是拔出萝卜带出泥,是由于偶然因素引发的,这种情况现在也屡见不鲜,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的新闻:某个小偷到官员家行窃,盗得巨款,小偷被抓后,官员因巨额财产来历不明被查,结果贪腐行为暴露……我们想问的是:仅仅依靠这种“偶然因素”反腐,能有效地打击贪腐分子吗?毕竟,被这种“偶然因素”牵连到的概率极小,有一大部分贪官,不会贪上这种事,那他们不就可以逍遥法外了吗?以韦厪案为例,韦厪是个贪官,他一定早就暴露了蛛丝马迹,可如果不是因受骗子牵连,他还是照样当部长,那么,负责监察的御史台干什么去了?贪官的倒台,应该是检察部门主动查处的结果,把反腐寄希望于“偶然因素”,和希望天上掉下来一块陨石砸到坏人头上一样,概率是极其渺茫的,显然不是办法。由此看来,只有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只有依靠常态式反腐(不是依靠偶然因素反腐),才能真正起到打击贪官污吏、达到吏治清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