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从“为富不仁”到“富而好仁”
──兼论贫富关系的调和
付敬东
(中共泰安市委党校,山东 泰安 271000)
摘 要:为富不仁是一种人治社会的道德判读,并不符合法治社会的认知方式。在法治社会,富人的财富如果没有被司法机关宣布为非法,其如何分配、消费完全属于富人的私权,他人无权干涉。但是,如果一个社会的富人对穷人冷酷无情,也不是一个成熟社会应有的行为,应当通过制度改进,激励富人乐善好施,使更多的私人财富向社会的贫弱群体转移,激励富人从“为富不仁”向“富而好仁”转变,实现穷富之间的良性互动。
关键词:为富不仁;富而好仁;制度;激励
中图分类号:F1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2)01-00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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