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委党校(行政学院)顺利完成县级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工作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全国和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按照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全省市县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咸阳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成立办学质量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党校各校委带队,分三个考评组,于2021年10月21日至28日对全市县级党校开展办学质量评估工作。
各考评组在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的基础上,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现场观摩等方式,依据《全省市县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实施办法》的评估细则对全市13个县(市、区)委党校在党校设置与机构设置、干部教育和教学工作、科研工作与决策咨询、学员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办学保障、图书馆和信息化建设等七个方面对标对表、逐项核查、定量分析、定性评价,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评估。
考评过程中,各考评组与各县级党校及时沟通交流,指出问题短板并及时反馈给各县(市、区)委,提出改进要求。
通过本次办学质量评估,深入掌握了各县(市、区)委党校具体办学治校水平,各自特色亮点,短板不足,为今后县级党校的业务指导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对全市党校系统办学水平整体提高起到了“助推器”作用,切实促进全市党校系统建设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撰稿:冯倩 编辑:邓仙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