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向“三秦楷模”国测一大队和巴山工务车间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支部: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开展向“三秦楷模”国测一大队和巴山工务车间学习活动的决定》(陕字[2016]2号),请各党委(总支)、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国测一大队和巴山工务车间的先进事迹,并认真组织讨论,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在岗敬业、忠诚奉献的积极热情,大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省级一流党校而努力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
2016年3月10日
各党委(总支)、支部: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开展向“三秦楷模”国测一大队和巴山工务车间学习活动的决定》(陕字[2016]2号),请各党委(总支)、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国测一大队和巴山工务车间的先进事迹,并认真组织讨论,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在岗敬业、忠诚奉献的积极热情,大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省级一流党校而努力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
2016年3月10日
郑重声明:本网站所有原创内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我们将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版权所有: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陕ICP备07500574号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西路119号邮政编码:71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