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末和暑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处级部门:
暑假将至,为确保年度工作正常开展和有序推进,使广大教职工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现将期末和暑假期间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工作安排
请各处级部门于近期对2015年上半年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和回顾,并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要点形成文字材料,务于7月9日前报送校办公室综合科。
二、暑假工作安排
(一)放假起止时间
7月13日(星期一)起假,8月30日(星期日)收假,8月31日(星期一)正常上班。
另: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调休放假的通知》要求,9月3日至5日调休放假,共3天。其中,9月3日(星期四)放假,9月4日(星期五)调休,9月5日(星期六)正常休息,9月6日(星期日)上班。
(二)暑假期间重点工作
1、办公室做好校领导假期参加各项重要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做好开学动员讲话稿的起草工作;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履行好总值班室职责。
2、教务处做好开学教学检查和秋季主体班次前期准备工作;做好研究生招录、教材选购和暑期书库防火、防盗等工作;做好陕北片乡镇党(工)委书记培训班相关工作;做好举办教师备课会及向中央党校报送精品课程等工作。
3、科研处做好全省党校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2015年度立项课题阶段性成果研讨会的筹备工作及学术委员会条例修订工作。
4、组织人事处继续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做好机构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做好事业人员分级聘岗的报备工作和绩效工资发放、工资套改的后续工作;做好教职工暑期培训及目标责任考核相关工作。
5、研究室做好秋季开学典礼讲话稿的起草和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的修改工作;组织协调暑期调研和成果转化的相关工作。
6、直属机关党委协助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省直机关工委要求,抓好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做好假期慰问等相关工作。
7、监察室做好暑假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防范、查处力度,杜绝违纪问题发生。
8、进修部、培训部做好上半年学员学习成果的整理和下半年各班次教学实施计划与《培训指南》制定等工作;培训部做好陕北片乡镇党(工)委书记培训班相关工作。
9、研究生部做好新学期研究生的报到注册、开学典礼等相关工作。
10、第二培训部做好下半年本科班次教学实施计划制定和假期行业技能培训相关工作。
11、管理学院做好新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2、各教研部(所)安排好新学期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13、信息中心做好假期学校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网站维护、各重要培训班次的技术保障工作。
14、校刊部做好《理论导刊》的编辑出版工作。
15、图书馆做好书库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保障机库的正常运转。
16、老干处做好假期离退休老干部的日常服务保障工作;做好活动室的正常开放和值班工作。
17、保卫处做好值班、巡逻、安全检查、校园秩序维护以及校园车辆安全管理等工作。
18、财务处做好基建工程预决算审核、学员报到收费和假期正常财务保障工作。
19、行管处做好图书馆装修改造和新建立体车库的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水、电、气、医疗、餐饮的正常供应和保障;做好门面房租赁户安全监督与管理、夏季苗木养护以及校园环境卫生维护等工作。
(三)注意事项
1、各部门要切实安排好假期值班,并于7月9日前将值班安排报校办公室秘书科;暑假期间学校举办的各类会议、活动,需要抽调有关人员承办和协助的,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并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2、各处级部门领导、各类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坚守岗位,保持电话畅通,遇到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校总值班室(设在校委楼一层,电话:85378022)和带班校领导,以便及时处置。
3、教职工外出离开西安市区时,必须严格执行外出审批报备有关规定,对因擅自脱岗、不及时报告情况或关闭手机无法联系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假期各部门(含学苑大厦、宴宾楼、学苑宾馆),在校举办的活动必须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经校领导和校办公室批准后方可举办。经批准在校内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必须遵守校内各项管理制度。
5、8月31日上班后,各部门安排好卫生大扫除。
校 办 公 室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