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部门:
请未报送部门《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部门,务必于2015年7月2日(周四)18时前将本部门《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报送至考核办(校委楼510办公室)。
组织人事处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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